法律咨询解答 湖南省产假158天。按照原有的国家规定,女职工产假是98天,《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六十天,所以加在一起湖南省产假是158天。 相关法律规定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