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补办身份证后,之前的身份证不再有效。在办理新身份证之后,公安机关会依法回收旧的身份证,或者将其依法注销,在被回收或者注销之后,旧身份证就失去了其该有的效力,从而不能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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