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1、受理:申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持居民户口簿,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受理窗口办理。2、核对:在办理手续时,公民需认真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仔细核对本人信息并签名确认。3、交费:按规定缴纳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若跨市(州)办证的,需交纳异地制证服务费。4、照相:申请人持受理单和交款凭证、着非制式深色服装照相。5、领证:省内跨市(州)身份证认领,从申请之日起十八个工作日内,在申办地点领证。本市内身份证办理,从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在申办地点领取证件。在领取新居民身份证时,公民应仔细核对证件信息并签名确认、换证公民同时交回原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条、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