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公司强制解散不会导致执行中止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只有公司终止后,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才会中止执行,而公司被强制解散的,还要经过公司的清算,然后才能去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只要是公司未注销的,都可以强制执行,不能因公司被强制解散,就中止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