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对在公安机关关押执行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思想教育。以教育为主,严禁辱骂。对表现好的,应当及时提出减刑或者减少教养期限的意见。主要注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预防二次犯罪。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在公安机关关押执行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做好挽救工作,坚持依法管理,文明管理,严禁打骂、虐待和侮辱人格。执行的公安机关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被执行人,应当及时向原决定机关提出减轻处罚、提前予以释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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