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我国现行《刑法》中第八十二条,是关于假释的程序的相关规定。关于刑事拘留的规定在《刑法》第九十一条。2、刑事拘留只是一种暂时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时间与判刑的时间无关,也不一定拘留了就会判刑,在查明嫌疑人没有犯罪行为和犯罪事实后,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3、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上述期限都包括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的七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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