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离职员工的工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一次性计算并且付清,不过实践中大部分用人单位会在下个工资支付日发放。用人单位拖欠离职员工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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