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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案例

交通事故受害者多大以上是没有误工费的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55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交通事故损害的误工费不是根据受害者的年龄确定的,而是根据受害者是否因此导致实际收入减少。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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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会立案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55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会。因为犯罪未遂也构成犯罪,但是会比既遂犯对比进行从轻处置。在量刑方面,法院会根据其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减轻处罚。但还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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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主不垫医药费怎么处理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58 评论0
律师解答肇事车主不垫医药费的,处理如下:1、受害者家属可以先行支付。2、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垫付。3、超出责任限额范围的,由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垫付,并且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所垫付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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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怎么用来看病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58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的流程: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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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公司成立条件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61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人格、具有独立的财产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中包括应该有50人以下的股东;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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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65 评论0
律师解答营运车辆出了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可以赔偿。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赔偿的责任。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进行赔偿。除此之外,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属于间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也是由责任人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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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是否赔偿误工费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76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交通事故理赔包括误工费,但是如果误工费超过了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的,则需要由事故当事人自己负责支付;因为保险公司只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需要由事故当事人根据责任划分比例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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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法律咨询服务要收费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57 评论0
法律咨询解答 向政府部门询问事情一般都不会收费的。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如果他向你收取不合理的费用,你可以起诉他。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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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窗口是办理什么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浏览56 评论0
律师解答人社窗口是办理用人,招工,部队退伍转业安置,职工调转,晋升,就业,劳动争议,劳动仲裁以及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等业务。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四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商务、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