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24年1月5日 第313页 啊这这这这这这这这这这。。。... 您如果遇到了什么骗局,可以把您的经历发布在这里,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共建和谐社会。... 还有 4 人发表了评论 加入1388人围观
普法案例 充值不退款算不算侵权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51 评论0 律师解答充值不退款是算侵权的。办的卡能不能退是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者办卡的相关通知的,若是没有不允许退卡之类的相关规定,是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或者拨打12315进行投诉的。法律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
普法案例 购物时经营者赠送的赠品是假货,能要求赔偿吗?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24 评论0 我们在平时购物的时候,有时候会收到赠品,但是有些经营者为了所谓的利益,使用假货欺骗消费者,那么,购物时经营者赠送的赠品是假货,能要求赔偿吗? 一、购物时经营者赠送的赠品是假货,能要求赔偿吗? 确定赠品属于假货的,作为消费者可以主张赔偿,具体的理由如下: 1、经营者给的赠品不属于无偿赠与 买赠活动中,赠品与销售的商品形成捆绑式销售,此赠与是附义务的赠与,即消费者必须购买价值较大的商品才能获得价值较小的赠品;消费者获得的赠品仍然是通过
普法案例 刷销量是不是违法的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21 评论0 律师解答刷销量属于违法行为。其可以被认定为通过虚假交易来提升商家商业信誉的行为,工商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
普法案例 缺斤少两处罚法律依据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23 评论0 律师解答缺斤短两处罚的相关规定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
普法案例 有了小孩算重婚罪吗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34 评论0 律师解答有了小孩,不一定算重婚罪。如果是有配偶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或他人结婚,有了小孩,会构成重婚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存在上述行为的,不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
普法案例 已婚男可不可以和第三者共同买房,已婚男人可以单独买房吗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22 评论0 已婚男不可以和小三共同买房,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给小三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奖金、工资、知识产权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和设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婚男给小三买房,属于对夫妻另一方财产的侵占,可以进行追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快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
普法案例 信用证诈骗罪量刑标准,信用证诈骗行为类型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43 评论0 犯信用证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
普法案例 职务侵占利息是否算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23 评论0 律师解答职务侵占利息是不算的,但侵犯财产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是可以要求进行赔偿支付利息的,其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利息的从其约定,但是利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
普法案例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公共行车秩序的处罚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24 评论0 律师解答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公共行车秩序的处罚是: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
普法案例 举证期限与答辩期限的区别是什么?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浏览22 评论0 律师解答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是不同的概念,因个案不同时限不同:答辩期限是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时限,是自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开始的。举证期限是当事人提出证据的时限,一般由法院指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